马祖常(1279~1338)元代色目人,回族著名诗人。字伯庸,光州(今河南潢川)人。延佑二年,会试第一,廷试第二,授应奉翰林文字,拜监察御史。元仁宗时,铁木迭儿为丞相,专权用事,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,因而累遭贬黜。自元英宗硕德八剌朝至元顺帝朝,历任翰林直学士、礼部尚书、参议中书省事、江南行台中丞、御史中丞、枢密副使等职。为文法先秦两汉,宏瞻而精核,富丽而新奇,内容多制诏、碑志等类作品,诗作圆密清丽,除应酬之作外,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。
秦人刺扁生,曹公僇华氏。念非遘凶残,此曹会不死。
盛翁擅秘方,且复精名理。肘有青囊书,舌余上池水。
出奇不为恒,所治人立起。手诊贫儿腕,巷停富客轨。
义声冠当时,颠癖亦尔尔。昨岁冬仲朔,冲寒过吾里。
宗戚若而辈,赖翁锡余齿。华筵簇高张,郑声奏绮靡。
翁去不复顾,自抱琵琶妓。风流一朝尽,有药它人饵。
七十六年春,花飞逐湍驶。犹举逸少云,乐死胜二子。
为悰虽不同,伤生亦如此。惜哉三仙翁,制命不在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