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文竹走马自天明,主人倒屣争相迎。广堂重席出俎豆,未交一面先含情。
传来古调何太清,谁能为此天籁鸣。东廓丈人留希声,我亦舞雩咏归士。
感此欲作相思行,人生役役苦何事。昨日金石今蓬萍,君知惜时胜惜名,名利可还君莫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