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林色与溪古,深篁引幽翠。山尊在渔舟,棹月情已醉。
始穷清源口,壑绝人境异。春泉滴空崖,萌草拆阴地。
久之风榛寂,远闻樵声至。海雁时独飞,永然沧洲意。
古时青冥客,灭迹沦一尉。吾子踌躇心,岂其纷埃事。
缑峰信所克,济北余乃遂。齐物意已会,息肩理犹未。
卷舒形性表,脱略贤哲议。仲月期角巾,饭僧嵩阳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