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皤然二老,似江左风流,惠连康乐。纶竿七尺,雨笠风蓑同著。
长啸东临海若,携手入、天台采药。从公看弈仙家,拚取斧柯遗却。
行脚。苍岩翠壑。笑肩拍洪崖,弟酬兄酢。山中留客,童子一双驯鹤。
休恋烟霞高卧,看早晚、蒲轮西洛。须倩妙手长康,重画麒麟高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