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十年皇华使,咨度愧清帙。承命甫为郡,虑无理人术。
简书剧沈迷,将迎靡虚日。星言入公府,短发不遑栉。
首夏气清淑,鸟鸣庭树密。疏箔悬永昼,南风泛瑶瑟。
退食方息偃,卒史已盈室。孤臣偶纡组,岂不怀旷佚。
赖有同心人,魁然位丞弼。昭昭麟凤瑞,浑浑金玉质。
华缄偎称题,高谊寡俦匹。矢心报知己,言语讵能毕。
河流衍洪源,嵩高屹青出。期公山水间,千秋恒若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