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东郊欲寻春,未见莺花迹。
春风在流水,凫雁先拍拍。
孤帆信溶漾,弄此半篙碧。
舣舟桓山下,长啸理轻策。
弹琴石室中,幽响清磔磔。
吊彼泉下人,野火失枯腊。
悟此人间世,何者为真宅。
暮回百步洪,散坐洪上石。
愧我非王襄,子渊肯见客。
临流吹洞箫,水月照连璧。
(谓王氏兄弟也。
)此欢真不朽,回首岁月隔。
想像斜川游,作诗寄彭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