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古道坚胶漆。记吾乡、旧时遣老,曾图三益。今日射陵传四友,也倩虎头妙笔。
细写出、苍然颜色。蓦向华筵披画卷,只两人、是我曾相识。
菉园老,东皋客。
滋庵中表亲情密。忆当年、两家名父,交欢尤剧。转眼荒坟馀宿草,那禁泪零沾臆。
又惹得、王郎于邑。指示图中稽叟像,痛此公、今亦重泉隔。
都休听,山阳笛。
紫江好兄弟,才名瞻由偶。
所自今成国,家风播人口。
岿然翘女宗,慈俭犹龙守。
赁庑揽胜区,娱抱天能厚。
吹嘘湖山气,辉寐插箕斗。
二子解养志,浊世不受垢。
秋清飞鹊笑,桂馨澹流户。
仰接初阳台,餐霞千万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