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平生习迂僻,人物常怀古。自从尧舜来,历历固可数。
降兹秦汉下,无才继邹鲁。伟哉宋德隆,夫子生四五。
日月丽中天,远近曷不睹。人心一返正,斯道朗以溥。
嗟我小子愚,私淑岂小补。偶从黄卷中,瞻像慰渴慕。
因像以求心,益自陶莽卤。不及犹恐失,谁知此心苦。
会当写斯图,顷刻恒敬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