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游人尽道巫峡崄,年年岁岁有来舟。但见来游不见归,啼猿空为游人悲。
蜀国于今已瘠土,官商犹自说天府。舻舳千里阏夔门,赵王公子楚王孙。
穿矿采珠棼跟趾,山灵不渌江神死。窃得卓财又窃女,婵媛久滞豪华旅。
近肉远丝酣舞筵,襄王一梦三千年。明月乡心归何处,莺花屡新裘马故。
纵馀资斧足缠腰,膏火相煎利倚刀。何况宦情茧纸隔,市死半是千金客。
漆榆宛保奸侠民,更兼椎埋有荐绅。可怜琴鹤枉相待,升屋遥复若闻悔。
君今扶榇返苫庐,祖孙为命甘粗蔬。高唐云雨应排候,布帆安稳渡重岫。
我愧家传朝歌笔,择言赠远诒女后。白发从此老园亭,莫向西风说锦城。
试问旅魂归骨处,蜀山何似故山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