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家有粗险石,植之疏竹轩。
人皆喜寻玩,吾独思弃捐。
以其无所用,晓夕空崭然。
碪础则甲斮,砥砚乃枯顽。
于缴不可碆,以碑不可镌。
凡此六用无一取,令人争免长物观。
谁知兹石本灵怪,忽从梦中至吾前。
初来若奇鬼,肩股何孱颜。
渐闻{左石右宫}{左石右隆}声,久乃辨其言。
云我石之精,愤子辱我欲一宣。
天地之生我,族类广且蕃。
子向所称用者六,星罗雹布盈溪山。
伤残破碎为世役,虽有小用乌足贤。
如我之徒亦甚寡,往往挂名经史间。
居海岱者充禹贡,雅与铅松相差肩。
处魏榆者白昼语,意欲警惧骄君悛。
或在骊山拒强秦,万牛汗喘力莫牵。
或从扬州感卢老,代我问答多雄篇。
子今我得岂无益,震霆凛霜我不迁。
雕不加文磨不莹,子盍节概如我坚。
以是赠子岂不伟,何必责我区区焉。
吾闻石言愧且谢,丑状炊去不可攀。
骇然觉坐想其语,勉书此诗席之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