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九三年至一一六九年字彦猷,庐州濡须人。生于宋哲宗元祐八年,卒于孝宗乾道五年,年七十七岁。善文,明白晓畅,诗亦真朴有致。为人慷慨有气节。宣和六年,(公元一一二四年)与兄之义弟之深同登进士第。对策极言燕云用兵之非,以切直抑制下列。调历阳丞。绍兴和议初成,之道方通判滁州,力陈辱国非便。大忤秦桧意,谪监南雄盐税。坐是沦废者二十年。后累官湖南转运判官,以朝奉大夫致仕。之道著有相山集三十卷,《四库总目》相山词一卷,《文献通考》传于世。
维淮东南,孰为州最。曰李大夫,实劳于外。公虽老矣,方壮方刚。
处剧而静,不烦以详。大率郡县,事如草芒。而况楚州,车轮中央。
侯繇其冲,客出四旁。北迎大车,南乱巨航。
公移私讯,骈檄交章。大夫酬应,谈笑以将。大夫甚健,日力有馀。
事至立决,罪无囚拘。教以好语,完其体肤。据案而坐,处之须臾。
吏休两廊,庭中空虚。所以楚人,爱公之敏。挥刀截绳,弯弓射隼。
敏所以辅,其本则明。穷奸破伪,窥心见情。譬如工师,譬如良匠。
手无所设,目无所妄。物随以就,法随以施。大寻小尺,方矩圆规。
嗟民虽愚,所以有几。曰敏曰明,曰公有体。
曰不生事,曰不悖理。不阿不随,不激不诡。民以是悦,众以是和。
何以送之,其可弗歌。在昔奏事,实采谣言。凡我乡党,宜歌斯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