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潞国临淄邸,天王别驾舆。出潜离隐际,小往大来初。
东陆行春典,南阳即旧居。约川星罕驻,扶道日旂舒。
云覆连行在,风回助扫除。木行城邑望,皋落土田疏。
昔试邦兴后,今过俗徯予。示威宁校猎,崇让不陈鱼。
府吏趋宸扆,乡耆捧帝车。帐倾三饮处,闲整六飞馀。
盛业铭汾鼎,昌期应洛书。愿陪歌赋末,留比蜀相如。
黄獐雄领雌,青猿母抱子。一落罝网中,城市就生死。
不如图画上,山深石泉美。永无罝网忧,精神自全耳。
爱之写横轴,容易披案几。动静适自感,物我忘表里。
犹疑跳踯去,毫端讵能止。易生名独擅,斯人嗟往矣。
后来称李范,赠君君勿鄙。纵令笔未妙,犹胜负涂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