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伟明,字元昭,福建人。徽宗崇宁五年(一一○六)进士(明弘治《八闽通志》卷五二)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,知兴化军(明弘治《兴化县志》卷七)。八年,知徽州(《淳熙新安志》卷九)。九年,为应天府提点刑狱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二八),兼转运副使。十年,提举台州崇道观(同上书卷一三四)。又为居士,南岳下十六世,径山宗杲禅师法嗣(《五灯会元》卷二○)。今录诗二首。
悠悠世间事,得失何定期。贵富信匪荣,祗自取驱驰。
苟违取舍机,几不取倾危。君看石崇宅,金璧烂光辉。
始谓可千岁,祸乃不移时。慢藏祗诲盗,圣言岂我欺。
咽绝无复续,虽悔其何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