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公元一一四七年前后在世]字弥性,江都(今江苏扬州)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宋高宗绍兴中前后在世。幼好学强记,其母尝屏其所观书,几上仅余台历一册,明旦默记,纤悉不误。高宗绍兴二年(一一三二)进士,调平江府学教授。五年,通判湖州。七年,以张浚荐召至阙,为秦桧所阻,出通判镇江府。十六年,为言者所劾,降二官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五五),自是闲退二十年。孝宗隆兴元年(一一六三),擢光禄丞,晚知蕲州。
曰予视贼垒,雨且二十日。
山行屡颠仆,泥行马没膝。
火攻未可施,诸军睨空碧。
小丑胆气粗,亦有砲与石。
持榜以招之,贷命续粮食。
彼谓一下山,求活岂可得。
使君廉且慈,眉攒咽为塞。
未必皆凶徒,胁从十有七。
暴露数月矣,武将正愤悒。
合围焉肯退,但欲事鏖击。
天意不肯晴,讵不念冤抑。
渠魁谋遁逃,所幸已就执。
焉得遂两解,曲赦与抆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