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台岳石为梁,苔滑水湍激。应真所游处,林杪飞杖锡。
遂令山木閒,变现如所历。扶疏冠琪玉,不受霜雪滴。
当其含蕊时,知状曾目击。端如尊者相,相呈咸可觌。
掌合貌甚恭,头光不加幂。升高真蹑虚,集菀聊憩寂。
枝栖过三宿,神通渺难测。不于下成蹊,俗眼何曾识。
四皓共木奴,大槐荫土国。孰非梦幻閒,昧者徒自惑。
况此方广徒,衲身岂人力。我有一瓣香,敬为千百亿。
漂摇风雨中,此地何偪仄。向来专一丘,不受山庭勒。
盘踞来药寮,使我亲封植。清泉堪晚漱,甘露充朝食。
埽除有浮屠,高下宜降陟。稽首达声闻,应供毋难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