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我有渭阳思,随之使南陲。当兹风涛中,或受霜露欺。
鬓发近衰老,朝夕谁与宜。吾生自弱龄,巳有怙恃悲。
傍无期功亲,赖有舅氏依。孤苦无与比,况负驽钝姿。
过庭日谆谆,令我学书诗。书诗弗终业,猖狂走东西。
值此年岁艰,所愿良多违。晨昏每深省,但觉惨以悽。
有弟天一方,生死未易期。岁月各以逝,徒生竟何为。
舅恩等劬劳,形影恒吊之。何时遂荣名,报此三春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