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翌(1097—1167)字新仲,号潜山居士、省事老人。舒州(今安徽潜山)人,卜居四明鄞县(今属浙江)。绍兴八年(1138),除秘书省正字,迁校书郎、兼实录院检讨官、祠部员外郎、秘书少监、起居舍人。十一年,为中书舍人。秦桧恶他不附己,谪居韶州十九年。桧死,充秘阁修撰,出知宣州、平江府。乾道三年卒,年七十一。名山胜景,游览殆。
有船锐其首,以箬包裹之。名为箬包船,聚泊疑茅茨。
浮家无定所,忽湖忽江湄。居货挟土产,擅技兼卜医。
中有无良者,行乞同残黎。讵料豺狼心,所志窃童儿。
神咒与饼饵,给儿儿辄迷。牵引至船中,毒手恣所为。
或为矐其目,或为攦其肢。或屈曲其体,如籧篨戚施。
形骸几变尽,父母居然疑。清晨负之出,索钱号九逵。
夕仍负以入,倾倒囊中资。数倘有不充,攒刺加鞭笞。
苟延此残喘,性命危如丝。有时更肆恶,视彼躯干肥。
入之人鲊瓮,饱啖若餔糜。吸儿脑与髓,嚼儿肝与脾。
从此筋骨强,便堪耐刀锥。更闻藏秘器,卖以疗尪羸。
一七为神膏,索值恒不訾。淫人祈长生,食之甘如饴。
又闻湖海滨,茫洋有神祠。神曰抽筋姆,此辈所皈依。
重午暨中秋,庙门搴灵旗。群船竞祭赛,以儿为牲牺。
祭罢饮福酒,狼籍骼与骴。年来迭败露,官长胥周知。
勿问所从来,立毙陈其尸。谓足抵儿命,此外无穷治。
不穷其本根,徒然剪旁枝。官长法深刻,胡独偏仁慈。
其毒仍滋蔓,其故难寻窥。谁为采风者,听我歌此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