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与之字伯可,号顺庵,洛阳人,居滑州(今河南滑县)。生平未详。陶安世序其词,引与之自言:“昔在洛下,受经传于晁四丈以道,受书法于陈二丈叔易。”建炎初,高宗驻扬州,与之上《中兴十策》,名振一时。秦桧当国,附桧求进,为桧门下十客之一,监尚书六部门,专应制为歌词。绍兴十七年(1147),擢军器监,出为福建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。桧死,除名编管钦州。二十八年,移雷州,再移新州牢城,卒。
钱虏为妖,官奴作祟,乾坤臭腐堪羞。便是人豪,撑天壮志都休。
人生死亦寻常事,只芙蓉、与尔何仇。愿难酬。泪洒痴天,长此悠悠。
当年我亦伤心者,恨东南半壁,学敝风偷。高竖黄龙,一时英物都收。
蛾眉谣诼无端起,付春江、往事东流。数从头。忍听银筝,一曲悲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