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辞满岂多秩,谢病不待年。
偶与张邴合,久欲还东山。
圣灵昔回眷,微尚不及宣。
何意冲飙激,烈火纵炎烟。
焚玉发昆峯,余燎遂见迁。
投沙理既迫,如邛愿亦愆。
长与欢爱别,永绝平生缘。
浮舟千仞壑,揔辔万寻巅。
流沫不足险,石林岂为艰!闽中安可处,日夜念归旋。
事踬两如直,心惬三避贤。
托身青云上,栖岩挹飞泉。
盛明荡氛昏,贞休康屯邅。
殊方咸成贷,微物豫采甄。
感深操不固,质弱易版缠。
曾是反昔园,语往实款然。
曩基即先筑,故池不更穿。
果木有旧行,壤石无远延。
虽非休憩地,聊取永日闲。
卫生自有经,息阴谢所牵。
夫子照情素,探怀授往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