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时来遇明圣,道济宁邦国。猗欤瑚琏器,竭我股肱力。
进贤黜不肖,错枉举诸直。宦官既却坐,权奸亦移职。
载践每若惊,三已无愠色。昭昭垂宪章,来世实作则。
湾头分手盈盈步,潜约到西湖住。
苏小门前芳草渡。
依稀曾记,小楼深巷,尽是销魂处。
到来忽下前溪路,月黑频催送柔橹。
及到前溪人又去。
游丝落絮,春来无定,总被东风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