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手摘桐花,怅还是、春风婪尾。按锦瑟、一弦一柱,又添一岁。紫马西来疑是梦,朱衣双引浑如醉。较香山、七十欠三年,吾衰矣。
红袖却,青尊止。檀板住,琼杯废。淡香凝一室,自观生意。事业不堪霜满镜,文章底用花如绮。笑江滨、游女尚高歌,滕王记。乐天六十七岁诗云:共把十千沽一斗,相看七十欠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