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忆昔垂髫时,嬉戏夜复昼。吾祖德甫公,时已皤然叟。
满屋诗书香,绕膝儿孙走。爱我一何深,食甘每分授。
杖履翰墨场,我时随左右。玉色象牙箸,沾唇初尝酒。
庭训夜燃灯,吾辈皆仰首。战国刀兵争,聊斋鬼狐斗。
娓娓而动听,循循以善诱。无何荒岁来,野蔬亦得就。
衰病渐不支,一夕忽撒手。是时夜三更,形势不可救。
病榻泪泫然,顾我徒张口。饥馑竟夺公,思之痛永久。
更复狂人狂,祸及九泉九。掘骨抛荒原,亡灵亦蒙诟。
遗著百万言,一火焚何骤。忽忽三十年,白云幻苍狗。
大漠葬奸邪,秦城锁群丑。正本复清源,吉光弥宇宙。
吾祖儒雅名,乃载志乘后。乡邦共称贤,口碑即俎豆。
百年指一弹,谁能享万寿。人爱亦爱人,姓字故不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