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西南自是贤俊府,衰老思归谩留许。
舂禾磨麦非平生,子孙便推我作古。
贤哉与可诗中杰,笔墨余功散缯楮。
南阳诸谢世有人,此邦亦自非其土。
一时与我俱作客,白发苍颜愧非伍。
儒术真传汉太翁,风流未减晋诸庾。
两家尚有往还帖,旧集脱遗应可补。
明窗展卷清泪滴,恍然似与故人语。
欲锁空厨付长康,恐君讥我不与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