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王孙落魄无知者,手把长竿钓城下。城边漂母哀王孙,每日相逢进一餐。
丈夫得食母意毕,岂望将来更报恩。钓竿一掷仗剑走,龙变云蒸骇九有。
锦衣此日归故乡,独奉千金酬漂母。贫贱英雄最可怜,肯因富贵忘当年。
区区一饭尚如此,推食解衣何待言。君不见,南昌亭长小人也,召见犹蒙赐百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