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湘之山兮幽幽,湘之水兮舒舒,我来兮桂之阳。春聿云莫兮,上下绿净而交如。
鸟鸣兮花乾,彼湘之人士兮咏游而鱼鱼。长者兮矩步,童子玉雪兮趋亦趋。
挟策兮抱琴,若将游兮物之初。野风兮脩脩,吹万而不可执兮,所过而敷腴。
长者顾谓童子曰:快哉此风,吾为汝援琴而歌之。
歌曰:沧浪兮濯缨,风凉兮舞雩。微德人兮焉归,以斯道兮金玉。
予欲问津兮沂之水,其则不远兮,又焉知湘江之非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