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秋风兮凄凄,山中兮桂枝。
弹余冠兮尘堕,芳草绿兮未归。
家遥遥兮辞楚刑,伤去国兮重登临。
扶长剑兮增慨,复鸣铗兮成音。
采中洲兮兰芷,望美行兮千里。
我所思兮天一方,共明月兮隔秋水。
长吁终日竟何因,日月应怜率土臣。燃烬未闻肠欲冷,卧薪何补事成陈。
心坚爱鼎我非贵,骨傲时妆众所嗔。巳矣老农堪没世,忍称投阁大夫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