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本自岩扉客,承家事耦耕。中年归卒业,壮岁托论兵。
身觉儒流贵,心疑侠气轻。垂成看一第,良久逊诸生。
狗曲群为诟,毛诗独著名。贫终谙世味,老益见交情。
伏腊书相劳,寒温酒数行。白泉钟乳色,黄鸟窃脂声。
彩电投壶出,疏星对局明。即知河朔会,夙昔已纵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