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文王既没,文其在兹。赫赫明明,有彖有辞。志非所问,义著于蓍。
日不可炀,天不可帷。宵人窃烛,不照须眉。周道茂草,别趋路歧。
弄方如砌,画圆如规。星历相窜,巫觋是师。天化地产,玩如行棋。
以谋羹炙,以询淫嬉。神所不告,覆讥其违。修吉悖凶,天鉴在斯。
皇天弗尚,吾为尔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