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我昔天台游,偶得陈公像。
以公谪是邦,祠堂悬真相。
寻执宪于衡,复得划元城。
以公子孙寓,家传遗写真。
揭之书室内,朝夕得晤对。
焉能为之役,妄意他年配。
刘公色贞坚,疾惇固宜然。
陈公甚和易,排京乃敢言。
惇京为腐草,二公长不老。
汝其择于斯,庶以传不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