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昔别翁未婚,翁今已抱孙。俊哉东床婿,玉树照名门。
知我丈人行,再拜情谊敦。惠顾每持酒,坐语移朝昏。
离居获轸念,殊慰羁旅魂。我自京城回,安分守丘樊。
家事复儒业,宁同东掖垣?尚赖稽古力,似若吾道存。
终焉营菟裘,两翁老青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