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近伏值休澣,端居无所为。
触热事造请,有如褦襶诗。
偶到昭德里,主人不吾非。
惟今吏部郎,望清秩非卑。
而与两铨选,事联相附离。
每听人物论,尤详台阁仪。
沿袭寻本原,左右逢津涯。
登朝鬓犹绿,继世衣仍缁。
欢然久相接,甚矣嗟吾衰。
谁言同趣舍,何力能嘘吹。
但惭蒹葭陋,坐对琼林枝。
时或把书卷,不厌颜生饥。
间亦忘形骸,任讥嗣宗痴。
喜君方得涂,骞腾复何疑。
岂此哀乌省,能留威凤姿。
君才适时用,早闻天子知。
荷囊与鸣玉,献纳无不宜。
宁校岁月劳,求为法令师。
载花西去,听霜天玉笛,江城初闭。柳外重山飞白鹭,愁杀他乡秋气。
雁透平沙,芦鸣骤雨,那得佳情味。王郎陶写,艳歌桃叶须寄。
自顾短鬓萧骚,难销磊砢,把香肩笑倚。铁石肝肠寒似水,又被鸳鸯呼起。
中酒停杯,伤春倦绣,一样灰颓意。五湖无恙,但卜征帆归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