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乌驳马入承天门,煤山山亭忍复云。巩府焚先刘府焚,乃独未毁玉篆文。
帝姬去年悲已薨,家无藏甲犹守城。汇旁黄绳子女系,毋污贼手此帝甥。
两字岂知早刻印,甥兮甥兮国俱殉。藩封恨不二王曾,巷战嗟难二卿仅。
巩固实惟巩永固,省文缪篆美无度。人之不亡帝左右,玉之不变神呵护。
一双中有暗泪流,华池丰屋春暂留。主印乐安应并匣,几时南去在扬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