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双旌萧洒度东州,令节闲为兰上游。勾践社荒小草在,永和春老羽觞留。
山僧能指冬青穴,河女犹传夏统舟。记得明湖修闰事,曾陪高座比羊刘。
吾闻羲轩时,真淳初未散。人人悟此理,不用一言赞。
漂流三季后,前圣多忧患。木铎方大鸣,音响惜中断。
百家自其后,非是纷相难。父子起争端,恨死呻吟缓。
秦人规我隙,行素俱灰炭。读律不读书,条贯毛发乱。
嗟彼商颜人,坐不学城旦。一曲紫芝歌,应有三人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