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芾(1104—1183),字明可,号湖山居士,浙江台州府人(现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田市吴桥村)人。绍兴二年(1132)进士,官秘书正字,因揭露秦桧卖国专权被罢官。后任监察御史,上疏宋高宗自爱自强、励精图治。
初献
丹楹转月。金绣纷幢钺。勋在有唐宗社,人千载、仰英烈。
维辰嗟尽节。故里昭虔揭。临御雍雍来下,歆初荐、俎羞洁。
亚献
当年宋壁。血拥河流赤。全护东南形胜,百易万、五神力。
人心同奋激。立此生民极。哀角载歌霜晓,奭斗琼、圣容怿。
终献
忠忱谊愊。对越如丹赤。缅想遗风余烈,犹身见、古颜色。
惟馨非黍稷。穆穆歆明德。簟滟芳彝须醉,回云旞、佑乡国。
辙自绩溪蒙恩召还,将自宣城沿大江以归。
家兄子瞻以书告曰:“不如道歙溪,过钱塘,一观老兄遗迹。
”辙用其言。
既至吴中,迫于水涸,不能久留。
十月八日,游上天竺,子瞻昔与辩才师相好,今隔南山不得见,仍作三小诗以寄之。
我兄教我过东吴,遗墨山间无处无。
忽报冬潮催出氵匽,俗缘深重道心粗。
山色青冥叶未红,湖光凝碧晓无风。
行穷上下两天竺,望断南山龙井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