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吴越溪山兴未穷,又扶衰病过垂虹。
浮天自古东南水,送客今朝西北风。
绝境自忘千里远,胜游难复五人同。
舟师不会留连意,拟看斜阳万顷红。
二子缘诗老更穷,人间无处吐长虹。
平生睡足连江雨,尽日舟横擘岸风。
人笑年来三黜惯,天教我辈一樽同。
知君欲写长想忆,更送银盘尾鬣红。
荆璞不善藏,轻售与时竞。虽无泣玉耻,弃捐掩光莹。
伊余昧先几,妄往成蹭蹬。贪得违素心,徇名忘积行。
通籍曾几时,三年绝朝请。久暌徒侣欢,转失乡党敬。
剥丧匪偶然,且委时与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