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驾言南东亩,捷出西北隅。
资阳有八士,持谒要诸涂。
须臾平泉道,衣冠被林庐。
问我来何方,过我不适予。
吾非烦嚣避,乐此简便趋。
经行三纪后,旧交半丘墟。
翁仲草没膝,儿孙霜满须。
其间最所怀,刘公真丈夫。
许张二良友,直气横九区。
堂堂舍我去,雇景霜月孤。
寒梧陶令宅,宿草黄公垆。
我岂无肺肠,拊事成嗟吁。
待到西州门,不如早回车。
作诗谢诸友,努力崇远图。
三家令子弟,不谅予心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