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晋运既中否,林间起高贤。会稽谢安石,秀彻闻当年。
瞻彼栋铉人,锁小不足肩。卷怀放丘壑,慨想唐虞前。
镜水吕尚钓,东山伯牙弦。王许风并远,支公论俱玄。
援翰写鸿抱,持杯挹兰川。妙妓倚红妆,玉馔挥金钱。
匪曰纵翱游,求以庖丁全。苍生竟不释,凤凰终飞骞。
一朝济时去,肖貌登凌烟。
五行在天,惟一生水。水之有本,源原于始。潴之斯止,孰曰匪渊。
道之斯达,孰曰匪泉。盈科后进,弗停一息。维静维深,厥本乃立。
弗澄则浊,罔睹山岳。弗挠则清,毫发乃明。挠之澄之,清浊辨焉。
匪水若兹,惟人亦然。心而弗澄,百欲是兴。身而弗挠,一私靡扰。
昔在圣贤,观厥川海。以近取譬,道无不在。允尔泓父,逝者若斯。
我告尔铭,永言服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