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昔忝国士荐,观光帝王州。强言酬顾问,流汗对冕旒。
有诏试文章,下笔心怀羞。退朝东閤下,获与夫子游。
夫子燕蓟来,气貌何休休。至尊重纯德,特为储王留。
出入朝两宫,宠恩正绸缪。予时报闻罢,归饭田间牛。
升沉本命分,出处非人谋。安知十载后,握手梁山幽。
虫鸣月耿耿,雁度风飕飕。话旧若梦中,一笑忘百忧。
况玆林泉窟,足以寓冥搜。仰看岷峨峰,俯视江汉流。
敬慎以为楫,忠贞以为辀。居夷圣所欲,勿惮道阻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