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我与斯文交,寥寥孰今曩。无端忽见君,魂梦犹自壮。
平生在江沱,神孤意凄怆。拓海方寸间,蓊郁不能放。
岂无山中人,因风托远响。解佩一要之,佳期什九爽。
旨哉荒州庭,每饭有奇赏。君诗复绝伦,光怪非吾想。
以此横山东,那弗招人谤。谬以小国称,来侵大国壤。
丈夫何娟娟,面好复有障。看君善跃鳞,今落任公网。
瑜来亮则无,邢出君何两。君知桐城否,所学一身创。
我来三载馀,眼中失烟莽。久住方自然,聪明祇能强。
应须白发生,始附青云上。坚留愿学心,勿与身俱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