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不可不出城,顽躯百无病。
不可不出城。老眼亦何净。
第一脱俗尘,最便于野性。
第二井不咸,所至水可饮。
第三鱼价贱,第四酒味胜。
第五无火惊,第六无灯禁。
第七航船歌,欸乃亦可听。
尔曹居城中,小屋如败甑。
臭秽之所蒸,面面环厕圊。
五更闻丧鼓,骨肉付烟烬。
巧伪以为生,语无一可信。
妇女孤媚繁,商贾狙诈竞。
天下不皆然,杭城为特甚。
我今才出城,七美一朝并。
眺望心神情,眠卧魂魄定。
空阔水云间,孰谓雪风劲。
寄语城中人,何时免阱。
不可不出城,所以发兹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