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华发萧萧,归碧鸡坊,出金马门。把一枝色笔,掷还郭璞,些儿残锦,回乞天孙。永免朝参,更无宣锁,送老三家水竹村。休休也,任巫阳来下,未易招魂。
茅檐安得庖阍。倩便了沽来酒满樽。叹角巾东路,吾寻初服,上书北阙,子漫危言。漏院霜靴,火城雪辔,得似先生败絮温。安危事,付布衣融泰,鼎足膺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