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酥嫩云饶,兰香粉著,罗裙半露还藏。乍领巾微褪,一缕幽香。
依约玉山高并,皑皑雪、宛在中央。难消遣,填膺别恨,积臆春伤。
闺房。别饶光霁,只风月叨陪,侥倖檀郎。更三生慧业,锦绣罗将。
云是扫眉才子,浑不让、列宿文章。论丘壑,遥山澹浓,占断眉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