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得谢荷休泽,消摇在岩阿。结庐庇风雨,樊圃搴藤萝。
塞坐古人书,日夕犹咏歌。追念少壮日,玩愒亦已多。
兢兢事补塞,奈此迟暮何。美人百里内,邈若隔山河。
兴怀贻好音,缊藉三春花。报言慎芳岁,卷石崇巍峨。
海气昏昏又啸风,一杯扶病要时供。三年闭户儿童怪,千古闲情我辈钟。
若得黄甘应手种,更求青李莫函封。疏顽自笑将安适,寄谢江山好见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