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江渚春生雨,山楹夜宿云。箨鳞穿石锦,节粉带书芸。
玄玉昆刀削,素丝并剪分。鱼竿方问野,凤管已招君。
莫作宣房楗,还歌华泽文。露零忻鹤警,星度恐萤焚。
影似风棂见,声如雪幌闻。裁冠终有制,作屋更无氛。
移植惊燕叟,盘根识楚妘。中郎挥墨汁,宗伯侑炉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