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种柳穿湖后,延安盛可游。
远怀忘泽国,真赏即瀛洲。
江景来秦塞,风情属庾楼。
刘琨增坐啸,王粲斗销忧。
秀发千丝堕,光摇匹练柔。
双双翔乳燕,两两睡驯鸥。
折翠赠归客,濯清招隐流。
宴回银烛夜,吟度玉关秋。
胜处千场醉,劳生万事浮。
王公多雅故,思去共仙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