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时际兴元,飞书羽檄,舍公谁属。忠州窜辱,想骑箕,万家哭。
子胥饮剑同孤愤,灵爽寄、千年宰木。甚参天蔽日,垂垂枯尽,更来樵牧。
白鹄。重来宿。又细叶香凝,老柯鳞簇。图成小幅,递传吟赏难足。
婆娑此树犹堪惜,况易世、孙枝翠矗。好留取、岁寒姿,还为逐臣张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