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其一
后人观古书,每随己境地。
譬如广场中,环看高台戏。
矮人在平地,举头仰而企。
危楼有凭槛,刘桢方平视。
做戏非有殊,看戏乃各异。
矮人看戏归,自谓见仔细;
楼上人闻之,不觉笑喷鼻。
其二
何处夫己氏,作吏印悬肘;
望门计民赀,掩取鱼入笱。
呜呼百金产,中人岂易有!
饥肠忍吼牛,劳筋羡眠狗;
铢铢积数世,方期保敝帚。
一朝威攫之,空空剩两手。
竭彼祖父力,贻我子孙守;
天道果有知,此物可能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