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载酒酹江月,对客唱杨枝。江山宾主清绝,此会见应稀。
天遣秋明似镜,人比潮来有信,佳节莫差池。回首曲江曲,往事不胜悲。
种前水,胥后水,水群飞。素车白马塞路,我亦弄潮归。
怪底双眸役月,赢得双髯酿雪,意态已全非。吩咐乱涛上,莫打钓鱼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