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熙世孽祸萌,妖竖擅天纲。时危巨公出,赤手障八荒。
三十官司马,奄有梁晋强。煦若凌冬日,凛若亢夏霜。
惟时帝蒙尘,群议沸蜩螗。独公屹不摇,大都自金汤。
九重借嚬笑,百辟羡飞扬。所以杀机发,委命燕市场。
人定天亦回,骨腐名更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