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皇皇上天兮,浩浩后土。厥生孔繁兮,其施甚溥。陶陶仲夏兮,草木蕃庑。
鸟兽孳息兮,我民乐胥。我民孔灵兮,上帝是仁。天子孔圣兮,百工日新。
上无秕政兮,下无悖人。邻里其集兮,乐哉欣欣。伯强何为兮,孰畀以政。
反世五福兮,持极以令。我民不怡兮,既丧其盛。白黑眩瞀兮,孰察其正。
谓寿反天兮,谓康反病。仁义无益兮,苟且为幸。嗟尔子强兮,其独何心。
绝世和气兮,俾民不任。上天孔神兮,大德曰生。天不可长罔兮,民不可久侵。
天诛诚加兮靡所避,雷公驱兮风伯逝,嗟尔子强兮何所诣。
南有蛮兮,为寇为逋。西羌戎兮,恃艰自虞。天子孔仁兮,靡焉毕屠。
子强往兮,代天伐诛。嗟中国兮,不可久留。子不去兮,颠倒思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