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群鲸贯铁索,背负横空霓。首摇翻雪江,尾插崩云溪。
机牙任信缩,涨落随高低。辘轳卷巨绠,青蛟挂长堤。
奔舟免狂触,脱筏防撞挤。一桥何足云,欢传广东西。
父老有不识,喜笑争攀跻。鱼龙亦惊逃,雷雹生马蹄。
嗟此病涉久,公私困留稽。奸民食此险,出没如凫鹥。
似卖失船壶,如去登楼梯。不知百年来,几人陨沙泥。
岂知涛澜上,安若堂与闺。往来无晨夜,醉病休扶携。
使君饮我言,妙割无牛鸡。不云二子劳,叹我捐腰犀。
我亦寿使君,一言听扶藜。常当修未坏,勿使后噬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