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江陵伎人子,掩袂作啼声。家家叉帘立,送王上台城。
王欲别太姬,门前黄纸催。出亦以徘徊,入亦以徘徊。
王入台城后,不省作悲啼。妆台铅粉骄,别接冶游儿。
朱门一家哭,万家得安宿。一家亦不哭,太姬方啖粥。
门外双乌栖,哑哑枝上啼。官今当大赦,不愿赦王归。
二十四皇孙,譬如南陇树。一半枝撑天,半不知爨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