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一丝缠茧,尽沉沉抽绪,长篇小令。多少花间肠断句,恼煞江南春信。
滴粉搓酥,偷声减字,莫是张三影。金荃怨曲,骚人此际愁听。
休学刻意伤春,词人红豆,近渐飘零尽。吟瘦晓风残月下,柳七名心应冷。
惨绿年华,苏黄才调,传写空中恨。词坛拔帜,封侯谁道无分。
冁然一开口,天也非人谋。
江山自旧管,风景仍新收。
一门令兄弟,而我从之游。
卫玠珠玉侧,李譍神仙舟。
主宾有良晤,兄弟无相犹。
雨余白日静,江远青天浮。
相处宇宙广,觉我心休休。
世传浣溪女,声迹疑谬悠。
灵均亦已远,英烈今在不。
又怀唐拾遗,泯然哀江头。
陵谷几变迁,屈孟独长留。
於此本何负,而以德为雠,
因时慨前哲,坐久风飂飕。
良会惜难再,作诗以相酬。